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为构建统一开放、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,完善政府采购制度,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经国务院同意,现将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通知转发给大家。
2025年9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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