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召开“公用房出租情况清查及固定资产清查”工作会议
为维护学校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,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,建立健全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机制,迎接2015年教学评估,学校下达了《关于清查公用房出租、出借情况的通知》(院党政办发〔2013〕54号)和《关于印发〈贵州师范学院2013年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〉的通知》(院党政办发〔2013〕56号)。
为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,2013年5月31日(星期五)上午10:00,在文韬苑第一会议室学校研究决定召开了“公用房出租情况清查及固定资产清查工作”会议, 参加会议的职能部门有纪委监察办、审计处、国资处、计财处、教学质量办、实验管理中心、教务处、科研处、后勤处主要负责人和各学院院长、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。
会议由令狐荣锋副校长主持,国资处处长赵毅就学校公租房出租、出借情况的清查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;对学校资产清查工作的清查方法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;李存雄校长、张承鹄副校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