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13年协议供货采购办公设备的通知
各学院、部门:
根据黔财采[2012]25号文件要求,为做好2013年的协议供货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协议供货范围和标准
(一)协议供货范围 见附件二
(二)协议供货标准
1、“印刷印制品”采购金额在5千元及以下由采购人组织采购;5千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的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或直接采购系统进行采购;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必须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采购;金额超过20万元的,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。
2、“办公设备”采购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通过网上协议供竞价系统或直接采购系统进行采购;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必须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采购;金额超过20万元的,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。
3、公务车辆采购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下的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进行采购,采购金额超过50万元的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。
4、“通用正版软件”采购金额在5千元及以下的由采购人组织采购;5千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的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或直接采购系统进行采购;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必须通过网上协议供货竞价系统采购;金额超过20万元的,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。
5、协议供货范围之外的货物采购项目:金额5万元及以下的由各学院、部门报学校计财(国资)处核实资金后,再按校内程序办理;金额5万元以上10万元及以下的须报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批准后,各学院、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以校内竞争性谈判的形式采购;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,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。
二、协议供货购买办公设备采购程序
1、向学校提出书面的办公设备采购申请,申请表中要写明购买的理由及所需的经费;申请表上要有部门红章及部门领导的签字;利用科研经费购买办公设备的,申请表上要有科研处的签章;设备估算价值超过1万元的,申请表上要有所在部门分管校领导的签字。
2、填写设备购置申请单(模版见附件四),内容请务必填写完整。
填写该设备购置申请单时请注意以下几点:
(1)若购买电脑,请在规格型号一栏写清楚电脑的型号及具体配置包含CPU型号、硬盘容量、内存大小、显卡类型、光驱类型、显示器尺寸等。
(2)设备的估算单价,请填报人在可靠的网站查询或到当地实体店中询价,估算单价时请注意把附带的产品价格及发票税费估算在内(例如:购买笔记本电脑时一般需要配送电脑包和鼠标,购买相机时一般需要配送相机包及卡等)。国资处将在您填报的估算单价内购买该项设备。若估算单价太低,无法购买,国资处只能请填报人重新填写申请单。
(3)设备名称为需要协议供货购买的办公设备具体见附件二,设备价格的限制见附件一。
(4)填报人应明确购买该设备的资金来源,并请计划财务处人员签章确认。
3、每月1号—15号向国资处提交上述两份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,15号—22号国资处按照各部门的购置申请进行询价,并对材料填报有问题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意见反馈,将最终购置项目上报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。22号—30号国资处电话通知填报人办理报账入库手续(报账流程见附件三)。
三、车辆采购环节
与设备采购环节相同。
四、印刷印制品采购
印刷印制品的采购与办公设备和车辆采购有很大的区别,不同的部门对印刷用纸的规格及成品的效果要求不同,无法提供一个统一的采购项目报送模板,所以,若学院或部门有需要采购印刷印制品并且采购金额估算超过5000元的,请具体负责人员到国资处,根据具体要求制定采购计划,进行项目的报批及采购。
五、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,由国资处负责解释。
国资处
2013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