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学校国资管理机构,承担资产管理、房产管理、资产入库、招投标采购及零星设备采购等工作。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1.根据国家及贵州省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负责制定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。
2.负责学校资产配置计划、设备采购项目的申请、报送并组织实施。
3.参与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前期招投标采购过程、校内竞争性谈判过程以及负责后续的合同审理、组织验收、资产入库等日常管理工作。
4.负责学校零星办公设备的上报及采购工作。
5.负责资产清查、评估、登记、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,维护和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。
6.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、转让、报废、处置等。
7.负责全校公房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。
8.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9.向主管部门负责并报告工作。